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1日(周二)9: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办公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服务。
二、项目范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外科大楼、综合住院大楼、门诊大楼、急诊楼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完好性检测评价。
三、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1.建筑防火2.消防给水 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灭火器6.消防电源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防烟排烟系统10.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11.安全疏散12.消防安全管理13.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4.消防电话系统;15.防火分隔设施;16.消防电梯;
四、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18000元。包含(不计次)复检费用。
五、付款方式: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检测合格评价报告》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六、项目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检测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玉溪市人民医院内)。
八、质量要求:1、服务单位按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地方标准提供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出具符合消防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2、服务方负责医院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后消防部门的备案工作。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2、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证书。3、提供公司两名以上员工消防检测从业资格证书。4、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十、注意事项: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报价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2、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3、采购会议开始时,报价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十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每位评委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下称为有效供应商)进行逐项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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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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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30分) |
磋商报价 |
30分 |
所有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它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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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60分) |
企业管理 |
3分 |
依据各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组织分工完善情况综合评价:优秀:3-2分;良好: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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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服务方案 |
30分 |
对检测方案进行总体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方案横向比较进行评价:1、检测服务工作原则和科学的工作方针5-0分;2、检测服务工作程序5-0分;3、检测方案5-0分;4、测试方法5-0分;5检测工作进度安排5-0分;6、数据采集方式规范性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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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能力 |
10分 |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横向比较进行评价:1、根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情况进行打分5-0分;2、根据本项目情况配备人员数量进行打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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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过程中有关保护检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
10分 |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过程中有关保护检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企业培训情况、配备安全设备情况等)相比较进行评价: 优秀:10-6分;良好:6-3分;一般:3-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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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响应文件 |
2分 |
响应文件外观良好,外形尺寸、页码编排, 无算术错误、错别字;响应文件组成逻辑性、系统性好,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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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检测后续 服务 |
5分 |
对各供应商做出的后续服务承诺进行评价:优秀:5-4分;良好:4-2分;一般: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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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信部分(10分) |
业绩 |
10分 |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消防检测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份加2分,本项最高10分。 注:以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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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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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1、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 0877-2021265;
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4日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1日(周二)9: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办公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服务。
二、项目范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外科大楼、综合住院大楼、门诊大楼、急诊楼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完好性检测评价。
三、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1.建筑防火2.消防给水 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灭火器6.消防电源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防烟排烟系统10.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11.安全疏散12.消防安全管理13.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4.消防电话系统;15.防火分隔设施;16.消防电梯;
四、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18000元。包含(不计次)复检费用。
五、付款方式: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检测合格评价报告》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六、项目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检测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玉溪市人民医院内)。
八、质量要求:1、服务单位按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地方标准提供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出具符合消防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2、服务方负责医院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后消防部门的备案工作。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2、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证书。3、提供公司两名以上员工消防检测从业资格证书。4、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十、注意事项: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报价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2、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3、采购会议开始时,报价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十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每位评委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下称为有效供应商)进行逐项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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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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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30分) |
磋商报价 |
30分 |
所有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它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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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60分) |
企业管理 |
3分 |
依据各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组织分工完善情况综合评价:优秀:3-2分;良好: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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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服务方案 |
30分 |
对检测方案进行总体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方案横向比较进行评价:1、检测服务工作原则和科学的工作方针5-0分;2、检测服务工作程序5-0分;3、检测方案5-0分;4、测试方法5-0分;5检测工作进度安排5-0分;6、数据采集方式规范性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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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能力 |
10分 |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横向比较进行评价:1、根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情况进行打分5-0分;2、根据本项目情况配备人员数量进行打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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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过程中有关保护检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
10分 |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过程中有关保护检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企业培训情况、配备安全设备情况等)相比较进行评价: 优秀:10-6分;良好:6-3分;一般:3-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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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响应文件 |
2分 |
响应文件外观良好,外形尺寸、页码编排, 无算术错误、错别字;响应文件组成逻辑性、系统性好,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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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检测后续 服务 |
5分 |
对各供应商做出的后续服务承诺进行评价:优秀:5-4分;良好:4-2分;一般: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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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部分(10分) |
业绩 |
10分 |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消防检测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份加2分,本项最高10分。 注:以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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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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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1、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 0877-2021265;
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