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7日(周一)14:3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办公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服务。 二、项目范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外科大楼、综合住院大楼、门诊大楼、急诊楼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完好性检测评价。 三、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1.建筑防火2.消防给水 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灭火器6.消防电源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防烟排烟系统10.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11.安全疏散12.消防安全管理13.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4.消防电话系统;15.防火分隔设施;16.消防电梯; 四、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18000元。包含(不计次)复检费用。 五、付款方式: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检测合格评价报告》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六、项目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检测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玉溪市人民医院内)。 八、质量要求:1、服务单位按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地方标准提供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出具符合消防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2、服务方负责医院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后消防部门的备案工作。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2、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证书。3、提供公司两名以上员工消防检测从业资格证书。4、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十、报名。投标人可在2018年9月11日起至 2018 年9月14日17:30止,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取得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院保卫科报名,电话:0877—2021265(玉溪市外可邮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报名,磋商谈判时不接受未按要求报名的单位参加。 十一、注意事项: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报价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2、本采购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3、采购会议开始时,报价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十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每位评委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下称为有效供应商)进行逐项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十二、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1、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 0877-2021265; 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1日 | ||||||||||||||||||||||||||||||||||||||||||||||||||||||||
|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7日(周一)14:3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办公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服务。 二、项目范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外科大楼、综合住院大楼、门诊大楼、急诊楼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完好性检测评价。 三、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1.建筑防火2.消防给水 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灭火器6.消防电源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防烟排烟系统10.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11.安全疏散12.消防安全管理13.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4.消防电话系统;15.防火分隔设施;16.消防电梯; 四、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18000元。包含(不计次)复检费用。 五、付款方式: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检测合格评价报告》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六、项目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检测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玉溪市人民医院内)。 八、质量要求:1、服务单位按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地方标准提供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出具符合消防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2、服务方负责医院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后消防部门的备案工作。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2、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证书。3、提供公司两名以上员工消防检测从业资格证书。4、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十、报名。投标人可在2018年9月11日起至 2018 年9月14日17:30止,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取得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院保卫科报名,电话:0877—2021265(玉溪市外可邮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报名,磋商谈判时不接受未按要求报名的单位参加。 十一、注意事项: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报价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2、本采购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3、采购会议开始时,报价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十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每位评委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下称为有效供应商)进行逐项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十二、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1、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 0877-2021265; 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