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12月23日(周三)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名称《yyzc2020069玉溪市人民医院年度零星杂货物品定点供货商遴选竞争性磋商采购》
1.2 项目编号:yyzc2020069
1.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据实结算付款,每季度结算一次。
1.4本项目每个标包预算为100000元/年。
| 包号 | 品名 | 供货物品范围 | 总价(元) | 
| 1 | 后勤杂货类 | 我院年度合同目录外的百货物资,缝纫制品,食品用具等。 | 100000 | 
| 2 | 信息化及办公杂货类 | 集中采购目录外并且是我院年度信息化物资供货目录外的条码打印机,扫描枪,移动硬盘、U盘、网线等。 | 100000 | 
| 3 | 医用杂货类 | 医用小设备,零配件,易损件等 | 100000 | 
1.5以上供货物品范围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时,不受此范围限制。
1.6货品价格:投标人承诺在进货价格的基础上,加成X%的税费给我院供货(具体加成费率根据采购会议实际商谈结果确定);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进货价格时,根据供货商的优惠供货承诺定价结算。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采购货品为零星面食,投标人所参与磋商的标包,须对其中的所有品目做完整报价,不允许有漏项。
2.4为了方便采购人统计和比较,请各磋商人按附件表格的顺序和样式进行报价,不要随意改动附件表格格式。并提供电子版存入U盘一起放入标书内封存。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
3.4本次所采购项目都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可电话索取)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7-2032103;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14日
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供货渠道清晰,供货来源明确、正规。
2、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有详细的配送服务方案, 配送流程清晰,有针对性。
3、 投标人应针对本采购项目配备的人员合理且满足配送需要,人员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及健康合格证。
4、 食品类投标人有相应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每批次的产品有相应检验合格证;
5、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随需送货。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12月23日(周三)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名称《yyzc2020069玉溪市人民医院年度零星杂货物品定点供货商遴选竞争性磋商采购》
1.2 项目编号:yyzc2020069
1.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据实结算付款,每季度结算一次。
1.4本项目每个标包预算为100000元/年。
| 包号 | 品名 | 供货物品范围 | 总价(元) | 
| 1 | 后勤杂货类 | 我院年度合同目录外的百货物资,缝纫制品,食品用具等。 | 100000 | 
| 2 | 信息化及办公杂货类 | 集中采购目录外并且是我院年度信息化物资供货目录外的条码打印机,扫描枪,移动硬盘、U盘、网线等。 | 100000 | 
| 3 | 医用杂货类 | 医用小设备,零配件,易损件等 | 100000 | 
1.5以上供货物品范围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时,不受此范围限制。
1.6货品价格:投标人承诺在进货价格的基础上,加成X%的税费给我院供货(具体加成费率根据采购会议实际商谈结果确定);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进货价格时,根据供货商的优惠供货承诺定价结算。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采购货品为零星面食,投标人所参与磋商的标包,须对其中的所有品目做完整报价,不允许有漏项。
2.4为了方便采购人统计和比较,请各磋商人按附件表格的顺序和样式进行报价,不要随意改动附件表格格式。并提供电子版存入U盘一起放入标书内封存。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
3.4本次所采购项目都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可电话索取)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7-2032103;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14日
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供货渠道清晰,供货来源明确、正规。
2、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有详细的配送服务方案, 配送流程清晰,有针对性。
3、 投标人应针对本采购项目配备的人员合理且满足配送需要,人员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及健康合格证。
4、 食品类投标人有相应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每批次的产品有相应检验合格证;
5、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随需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