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6月22日(周二)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部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医保专线租用采购预算》
1.2 专线布放要求:医保专线需按信息管理部要求布放到玉溪市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①号楼负一楼),并按要求将医保专线与相关业务对接起来。
1.3付款方式:医保服务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用期每半年支付一次费用,即当年7月份支付1月至6月费用,次年1月份支付上一年7月至12月费用,每次付款需由业务科室和信息管理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数进行付款,考核表见附件2。
1.4本项目的总预算上限控制价为15000.00元,详情见附件1。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何老师 0877-2014121;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1年6月4日
各公司按照以下格式编写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参数 |
服务起止日期 |
单价(元/月) |
总月数 |
金额(元) |
供货时间 |
保修期 |
|
医保专线租用采购 |
自行填写 |
2021.7.1-2023.12.31 |
500 |
30 |
15000 |
2021.7.1前 |
自行填写 |
|
合计 |
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医保专线租用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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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参数 |
业务描述 |
采购服务起止日期 |
预算 |
|
1 |
医保专线租用 |
上行和下行均100M; |
实现医院与医保中心数据互连互通,保证医保业务正常运行。 |
2021.7.1- 2023.12.31 |
15000元 |
附件2《考核表》
玉溪市人民医院 租用考核表
考核期间为:
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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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权 重 |
考核人 |
得 分 |
|
|
1 |
网络运行情况(使用科室考核) |
按国家通信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保证甲方租用电路7×24小时畅通,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中断线路,每次扣2分 |
40 |
|||
|
2 |
故障处理(使用科室考核) |
故障处理定位准确、高效及时。除不可抗力以外,在发生电路故障后4小时内恢复线路正常,如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及时说明并提供相应的备份电路解决方案每延时1小时扣1分 |
30 |
|||
|
3 |
网络维护(信息管理部考核) |
乙方负责所提供电路的日常维护,配合医院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电路进行巡检,及时排除隐患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如有电路中断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甲方而发生电路中断每次扣5分,不可抗力除外 |
20 |
|||
|
4 |
其他服务(信息 管理部考核) |
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网建议等服务 |
10 |
|||
|
合计 |
100 |
|||||
|
使用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
||||||
|
信息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意见 |
||||||
|
信息管理部分管院领导审核意见 |
||||||
注:得分在90分以上,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100%;得分在80-89分,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90%;得分在70-79分,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80%;得分在60-69分,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70%;得分在60分以下,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0%。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6月22日(周二)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部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医保专线租用采购预算》
1.2 专线布放要求:医保专线需按信息管理部要求布放到玉溪市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①号楼负一楼),并按要求将医保专线与相关业务对接起来。
1.3付款方式:医保服务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用期每半年支付一次费用,即当年7月份支付1月至6月费用,次年1月份支付上一年7月至12月费用,每次付款需由业务科室和信息管理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数进行付款,考核表见附件2。
1.4本项目的总预算上限控制价为15000.00元,详情见附件1。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何老师 0877-2014121;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1年6月4日
各公司按照以下格式编写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参数 |
服务起止日期 |
单价(元/月) |
总月数 |
金额(元) |
供货时间 |
保修期 |
|
医保专线租用采购 |
自行填写 |
2021.7.1-2023.12.31 |
500 |
30 |
15000 |
2021.7.1前 |
自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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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医保专线租用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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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参数 |
业务描述 |
采购服务起止日期 |
预算 |
|
1 |
医保专线租用 |
上行和下行均100M; |
实现医院与医保中心数据互连互通,保证医保业务正常运行。 |
2021.7.1- 2023.12.31 |
15000元 |
附件2《考核表》
玉溪市人民医院 租用考核表
考核期间为:
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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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权 重 |
考核人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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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络运行情况(使用科室考核) |
按国家通信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保证甲方租用电路7×24小时畅通,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中断线路,每次扣2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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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故障处理(使用科室考核) |
故障处理定位准确、高效及时。除不可抗力以外,在发生电路故障后4小时内恢复线路正常,如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及时说明并提供相应的备份电路解决方案每延时1小时扣1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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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络维护(信息管理部考核) |
乙方负责所提供电路的日常维护,配合医院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电路进行巡检,及时排除隐患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如有电路中断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甲方而发生电路中断每次扣5分,不可抗力除外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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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服务(信息 管理部考核) |
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网建议等服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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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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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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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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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部分管院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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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得分在90分以上,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100%;得分在80-89分,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90%;得分在70-79分,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80%;得分在60-69分,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70%;得分在60分以下,本次付款金额为应付款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