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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中心配电室预试定检维护保养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 12日10 时 0 分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科会议室举行玉溪市人民医院中心配电室更换低压配电柜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内容:中心配电室1号、2号高低压供电设备、发电机、线路的检修维护,及中心配电室1号、2号一年期的维护服务

1.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及进度款,待预试定检维护保养完成,出据有效维护保养报告后,支付中标金额的97%,维护服务期(1年)满后,支付剩余中标金额的3%。

1.3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60000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至11月10日止(附报名表)

3.2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3.3采购招标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一副)。

4.采购人联系方式

4.1联系人及电话:殷老师/13708772900

4.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工程施工要求:

1.中标单位须按有关规定及医院要求完成本项目预试定检维护保养工作。

2.中标单位须在自中标之日起10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程,维护保养作业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中标单位在维护保养作业期间杜绝因维护保养作业影响医院的正常供电。

4.维护保养作业期间若出现供电故障,中标单位须与医院有关部门配合处理故障,恢复正常供电。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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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中心配电室预试定检维护保养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 12日10 时 0 分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科会议室举行玉溪市人民医院中心配电室更换低压配电柜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内容:中心配电室1号、2号高低压供电设备、发电机、线路的检修维护,及中心配电室1号、2号一年期的维护服务

1.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及进度款,待预试定检维护保养完成,出据有效维护保养报告后,支付中标金额的97%,维护服务期(1年)满后,支付剩余中标金额的3%。

1.3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60000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至11月10日止(附报名表)

3.2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3.3采购招标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一副)。

4.采购人联系方式

4.1联系人及电话:殷老师/13708772900

4.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工程施工要求:

1.中标单位须按有关规定及医院要求完成本项目预试定检维护保养工作。

2.中标单位须在自中标之日起10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程,维护保养作业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中标单位在维护保养作业期间杜绝因维护保养作业影响医院的正常供电。

4.维护保养作业期间若出现供电故障,中标单位须与医院有关部门配合处理故障,恢复正常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