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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零星搬迁服务入围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yyzc2022027
发布时间:2022-03-21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2 3 29 日(周二)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零星搬迁服务入围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及预算

1.1采购项目:《yyzc2022027玉溪市人民医院零星搬迁服务入围单位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yzc2022027

1.3付款方式:按次付费,搬迁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款。

1.4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80000/

1.5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需要,为采购人提供零星搬迁服务;

2)本次采购入围单位两家,采购人的每次零星搬迁服务,搬迁费用超过1000元的,将从入围单位中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安排合适的供应商进行搬迁;搬迁费用1000元以内的,采购人可直接指定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

3)搬迁服务过程中不能有遗失、漏搬情况,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退出机制:三次不响应采购人询价或零星搬迁中出现违约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的,退出入围资格。

1.6采购服务期限:一年。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技术力量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1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2.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3本项目磋商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主要评分指标

3.1技术人员配置(30分),供应商应配备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包括电工证、高空作业证、技工等级证或其他证书(如有)。

3.2类似业绩(30分),供应商应提供搬迁服务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每个业绩3分。

3.3服务承诺(20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提出具体,有可操作性的服务承诺。

3.4响应能力(20分),供应商应当具有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并到达现场的能力,如遇紧急服务需求须有能力在20分钟内达到现场(提供公司经营场所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4.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2 本项目不再单独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发布的内容,结合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行编写磋商文件。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U盘拷贝PDF格式电子标书一份)。磋商文件的封面和内页均需加盖公章,封面等必要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4.3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4请各位来访供应商进入医院、行政楼及资产管理部各办公室,必须全程正确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配合体温筛查,因工作需要进入病区的需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黄码、红码的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到相关科室隔离诊疗,我部门不予接待。

5、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5.1 联系人及电话:殷老师  0877-2032103

5.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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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零星搬迁服务入围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yyzc2022027
发布时间:2022-03-21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2 3 29 日(周二)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零星搬迁服务入围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及预算

1.1采购项目:《yyzc2022027玉溪市人民医院零星搬迁服务入围单位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yzc2022027

1.3付款方式:按次付费,搬迁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款。

1.4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80000/

1.5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需要,为采购人提供零星搬迁服务;

2)本次采购入围单位两家,采购人的每次零星搬迁服务,搬迁费用超过1000元的,将从入围单位中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安排合适的供应商进行搬迁;搬迁费用1000元以内的,采购人可直接指定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

3)搬迁服务过程中不能有遗失、漏搬情况,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退出机制:三次不响应采购人询价或零星搬迁中出现违约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的,退出入围资格。

1.6采购服务期限:一年。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技术力量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1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2.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3本项目磋商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主要评分指标

3.1技术人员配置(30分),供应商应配备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包括电工证、高空作业证、技工等级证或其他证书(如有)。

3.2类似业绩(30分),供应商应提供搬迁服务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每个业绩3分。

3.3服务承诺(20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提出具体,有可操作性的服务承诺。

3.4响应能力(20分),供应商应当具有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并到达现场的能力,如遇紧急服务需求须有能力在20分钟内达到现场(提供公司经营场所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4.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2 本项目不再单独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发布的内容,结合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行编写磋商文件。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U盘拷贝PDF格式电子标书一份)。磋商文件的封面和内页均需加盖公章,封面等必要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4.3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4请各位来访供应商进入医院、行政楼及资产管理部各办公室,必须全程正确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配合体温筛查,因工作需要进入病区的需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黄码、红码的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到相关科室隔离诊疗,我部门不予接待。

5、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5.1 联系人及电话:殷老师  0877-2032103

5.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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