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08月09日(周二)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院内透析用耗材供应商及供货品种遴选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透析用耗材采购目录清单》
1.2 项目编号:yyzc2022102
1.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送货量,按季结算并支付费用。
1.4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1100万元/年
1.5本次所遴选的透析用耗材供应商,入选资格三年有效,入选后,医院再根据各中选公司的报价情况,确定各公司的实际供货品种,中选公司必须按医院的需求及时送货,费用结算:付款账期为三个月,即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账期到期后进行对账结算,无误后,甲方开始办理付款手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产品销售授权书或承诺书: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均为本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本公司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应由本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本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再由本公司向第三方追溯);
2.3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书或配送服务承诺书(包含伴随的服务承诺):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参与遴选会议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等。
2.5供应商须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从成立至今),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盘1个,U盘内容包含(PDF格式电子标书和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要求填写并注明公司名称,报价明细严格按照采购公告报价明细表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合并单元格;如出现缺项、漏项不得删减项目,可以不填写,报出所投项即可)。
4、详细遴选要求及中选确定方法:
采购人将组织遴选会议专家组,根据各供应商的资质、实力、信誉、配送服务承诺及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分结果排序由高到低推荐出实力最强的3家入围公司,作为我院的透析用耗材入围供货公司,入围供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详细评审方法如下:
4.1.投标产品质量(25分)
4.1.1临床疗效和安全性(20分)
以产品的临床疗效、安全性为评价依据。按照满足或优于采购人的参考品牌型号投标为优记15-20分,其余情况为良记10-14分或一般记5-9分,差记0-4分。
4.1.2 所投产品证书层次(5分)
以供应商提交的产品证书层次证明文件为评价依据。CFDA认证产品\FDA论证或欧盟CE认证其中之一的产品记3分;有多个认证,每增加一个加一分,满分5分。
4.2 配送完整率及配送响应速度(30分)
在医院本次采购的医用耗材目录中,带★号的品种为我院用量较大的重点品种,重点品种每缺货1种,扣1分;其余品种为普通品种,普通品种每缺货1个品种扣0.5分。(25分)
响应到货时间急用不超过24小时,常规不超过4天,信誉好,并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承诺。(5分)
4.3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化及专业人员(10分)
公司具备完善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实现耗材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必须具有与配送耗材相适应的仓储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完备,专业人员数量超过4人及以上得8-10分;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一般,专业人员3名得5-7分,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差,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较差,专业人员2名及以下得0-4分。需提供在本企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4 供应商供货渠道(5分)
供应商采用几票供货。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为评价依据,70%以上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产品不超过三票供货,得5分;50%以上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产品不超过三票供货,得4分;50%以上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有少量超过三票供货,得3分;50%以下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有较多产品超过三票供货,得2分以下。
4.5 报价得分(30分)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目录清单报价,所报价产品需为供应商合法经营的耗材,有报价但中选后如果不能正常供货,采购人将加重处罚。因供应商未经营该品种不能正常报价的,按医院提供的限价计算价格分,各公司报价之和为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报价得分=(最低报价金额/本公司报价金额)*30分
根据以上评分方案,得分最高的前三家公司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按《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透析用耗材采购目录》;对所投产品逐项报价。表格中的“序号”项,是本次采购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索引,不能更改。
本次遴选,仅提供一次报价机会,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及U盘考备的电子文件中一次性报出最优惠的价格,采购目录中投标人未经营的品种,可以不报价,超过采购人限价的品种,如果有明确的报价依据或情况说明的,采购人给予认可,否则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会按上文的评分方案评审。
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是取得合法经营权的产品,报价后不能正常供货的品种,视为恶意报价,恶意报价品种超过3种,将取消其入围资格;超过6种,禁止该供应商参加我院2022年度的耗材采购项目,有厂家调价说明或停产说明的品种除外。
5、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5.1 中标公司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规范供货,供货期内,因国家、省、市发文件或集中采购等原因进行价格调整的,可以调价,调价由任意一方提出,经另一方确认后生效。
5.2 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按季度对各中标公司的供货情况进行考核。
6、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6.1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7-2017882;
6.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提示:1、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并胶装成册的投标书。2、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投标书。3、我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采购活动,不接受超过预定时间的投标书。4、开标后两周内我方将中标结果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并与中标者签署合同。5、公告中所涉及的附表材料,投标人可电话联系采购人索取。
玉溪市人民医院资产管理部
2022年8月1日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08月09日(周二)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院内透析用耗材供应商及供货品种遴选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透析用耗材采购目录清单》
1.2 项目编号:yyzc2022102
1.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送货量,按季结算并支付费用。
1.4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1100万元/年
1.5本次所遴选的透析用耗材供应商,入选资格三年有效,入选后,医院再根据各中选公司的报价情况,确定各公司的实际供货品种,中选公司必须按医院的需求及时送货,费用结算:付款账期为三个月,即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账期到期后进行对账结算,无误后,甲方开始办理付款手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产品销售授权书或承诺书: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均为本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本公司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应由本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本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再由本公司向第三方追溯);
2.3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书或配送服务承诺书(包含伴随的服务承诺):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参与遴选会议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等。
2.5供应商须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从成立至今),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盘1个,U盘内容包含(PDF格式电子标书和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要求填写并注明公司名称,报价明细严格按照采购公告报价明细表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合并单元格;如出现缺项、漏项不得删减项目,可以不填写,报出所投项即可)。
4、详细遴选要求及中选确定方法:
采购人将组织遴选会议专家组,根据各供应商的资质、实力、信誉、配送服务承诺及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分结果排序由高到低推荐出实力最强的3家入围公司,作为我院的透析用耗材入围供货公司,入围供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详细评审方法如下:
4.1.投标产品质量(25分)
4.1.1临床疗效和安全性(20分)
以产品的临床疗效、安全性为评价依据。按照满足或优于采购人的参考品牌型号投标为优记15-20分,其余情况为良记10-14分或一般记5-9分,差记0-4分。
4.1.2 所投产品证书层次(5分)
以供应商提交的产品证书层次证明文件为评价依据。CFDA认证产品\FDA论证或欧盟CE认证其中之一的产品记3分;有多个认证,每增加一个加一分,满分5分。
4.2 配送完整率及配送响应速度(30分)
在医院本次采购的医用耗材目录中,带★号的品种为我院用量较大的重点品种,重点品种每缺货1种,扣1分;其余品种为普通品种,普通品种每缺货1个品种扣0.5分。(25分)
响应到货时间急用不超过24小时,常规不超过4天,信誉好,并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承诺。(5分)
4.3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化及专业人员(10分)
公司具备完善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实现耗材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必须具有与配送耗材相适应的仓储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完备,专业人员数量超过4人及以上得8-10分;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一般,专业人员3名得5-7分,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差,信息化及质量管理体系较差,专业人员2名及以下得0-4分。需提供在本企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4 供应商供货渠道(5分)
供应商采用几票供货。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为评价依据,70%以上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产品不超过三票供货,得5分;50%以上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产品不超过三票供货,得4分;50%以上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有少量超过三票供货,得3分;50%以下产品可两票供货,其余有较多产品超过三票供货,得2分以下。
4.5 报价得分(30分)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目录清单报价,所报价产品需为供应商合法经营的耗材,有报价但中选后如果不能正常供货,采购人将加重处罚。因供应商未经营该品种不能正常报价的,按医院提供的限价计算价格分,各公司报价之和为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报价得分=(最低报价金额/本公司报价金额)*30分
根据以上评分方案,得分最高的前三家公司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按《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透析用耗材采购目录》;对所投产品逐项报价。表格中的“序号”项,是本次采购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索引,不能更改。
本次遴选,仅提供一次报价机会,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及U盘考备的电子文件中一次性报出最优惠的价格,采购目录中投标人未经营的品种,可以不报价,超过采购人限价的品种,如果有明确的报价依据或情况说明的,采购人给予认可,否则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会按上文的评分方案评审。
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是取得合法经营权的产品,报价后不能正常供货的品种,视为恶意报价,恶意报价品种超过3种,将取消其入围资格;超过6种,禁止该供应商参加我院2022年度的耗材采购项目,有厂家调价说明或停产说明的品种除外。
5、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5.1 中标公司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规范供货,供货期内,因国家、省、市发文件或集中采购等原因进行价格调整的,可以调价,调价由任意一方提出,经另一方确认后生效。
5.2 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按季度对各中标公司的供货情况进行考核。
6、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6.1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7-2017882;
6.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提示:1、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并胶装成册的投标书。2、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投标书。3、我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采购活动,不接受超过预定时间的投标书。4、开标后两周内我方将中标结果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并与中标者签署合同。5、公告中所涉及的附表材料,投标人可电话联系采购人索取。
玉溪市人民医院资产管理部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