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9日(周一)15:00 时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危险性废物处置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服务内容: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条规定,将我院产生的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药物性、化学性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置规范进行运输和处置,并协助我院完成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等相关手续;玉溪市人民医院存在的危险性废物如下:
(1)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二甲苯废液200千克、甲醛废液50千克;二甲苯实验废液100升(约100千克);过期黄氧化汞400克,氯化高汞200克,氢氧化钾500克,硫化铵溶液400克,硝酸钙400克,硫酸镁400克,甲醇150克,丙三醇150克,硫酸500克需要处置。
(2)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危险性废物
格栅机清理出的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回缩池清掏脱水后的污泥,我院14个化粪池清掏脱水后的污泥及漂浮物。
1.2采购服务期限:三年。
1.3采购预算及上限控制价:采购预算价13.9万元/年,三年41.7万元,最高限价三年41.7万元,危险性废物按不同种类的单价处置,以实际数量为准。
1.4服务地点:位于玉溪市人民医院。
二、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持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含代码900-041-49和841-004-01的处置能力);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2.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谈判。
三、注意事项
3.1谈判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含代码900-041-49和841-004-01的处置能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3.2本项目按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招标,因我院危险性废物数量无法预估,遂选取危险性废物运输及处置平均单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人。
3.3本项目服务费付款方式为:每年对我院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处置后,经过考核后按实际发生数量支付费用(如有违约,相应扣减违约金)。
3.4本项目不再单独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发布的内容,结合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行编写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场至少提供密封完好的一正一副两份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封面和内页均需加盖公章,封面、报价等必要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联系电话:13187742560,联系人:杨老师。
3.6本项目要求提前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月3日17:00起至 2023 年1月8日18:00止,报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九曲巷27号或电话联系,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附件1:一次报价表.doc
附件2:最终报价表.doc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3年1月3日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9日(周一)15:00 时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危险性废物处置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服务内容: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条规定,将我院产生的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药物性、化学性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置规范进行运输和处置,并协助我院完成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等相关手续;玉溪市人民医院存在的危险性废物如下:
(1)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二甲苯废液200千克、甲醛废液50千克;二甲苯实验废液100升(约100千克);过期黄氧化汞400克,氯化高汞200克,氢氧化钾500克,硫化铵溶液400克,硝酸钙400克,硫酸镁400克,甲醇150克,丙三醇150克,硫酸500克需要处置。
(2)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危险性废物
格栅机清理出的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回缩池清掏脱水后的污泥,我院14个化粪池清掏脱水后的污泥及漂浮物。
1.2采购服务期限:三年。
1.3采购预算及上限控制价:采购预算价13.9万元/年,三年41.7万元,最高限价三年41.7万元,危险性废物按不同种类的单价处置,以实际数量为准。
1.4服务地点:位于玉溪市人民医院。
二、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持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含代码900-041-49和841-004-01的处置能力);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2.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谈判。
三、注意事项
3.1谈判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含代码900-041-49和841-004-01的处置能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3.2本项目按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招标,因我院危险性废物数量无法预估,遂选取危险性废物运输及处置平均单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人。
3.3本项目服务费付款方式为:每年对我院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处置后,经过考核后按实际发生数量支付费用(如有违约,相应扣减违约金)。
3.4本项目不再单独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发布的内容,结合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行编写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场至少提供密封完好的一正一副两份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封面和内页均需加盖公章,封面、报价等必要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联系电话:13187742560,联系人:杨老师。
3.6本项目要求提前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月3日17:00起至 2023 年1月8日18:00止,报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九曲巷27号或电话联系,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附件1:一次报价表.doc
附件2:最终报价表.doc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