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头部--玉溪市人民医院
​玉医•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知识⑭
发布时间:2025-09-19

图片1

一、云南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云南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19年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重点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文明、教育振兴、民生保障、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理论研究、民族关系和谐等。共五章48条,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十四五”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阵地,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示范单位,实现全省16个州(市)都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争取25个边境县(市)、29个民族自治县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打造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形成我省全域创建格局。

三、什么是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系统总结各地区各行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民委于2023年3月公布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对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进行了细化充实,与时俱进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制定了测评指标,形成由示范区(西部地区州县和东中部地区州县)和示范单位(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两大系统组成的“2+6”测评指标体系,成为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尺,发挥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提质升级的“指挥棒”作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更加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强调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和“融”的鲜明导向﹔突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根据东中部、西部地区担负的使命任务和各行业特点、优势,确定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考评重点﹔突出可量化可操作,围绕测评内容确定主要测评指标,每个测评指标尽可能量化﹔突出创新特色,鼓励各地区各单位积极主动创新创造,探索好经验好做法,打造特色亮点﹔突出精准有效,创新运用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开展测评,确保客观准确。每一类型测评指标总分120分,省级民族工作部门对地区和单位进行严格初验,测评得分100分以上的可向国家民委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国家民委将按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地进行评审命名。

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多少年命名一次?

国家民委每年命名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已被命名5年期满的,须重新申报。

五、什么是“两个纳入”?

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

编辑:王一婷
关闭
通用底部--玉溪市人民医院
​玉医•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知识⑭
发布时间:2025-09-19

图片1

一、云南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云南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19年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重点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文明、教育振兴、民生保障、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理论研究、民族关系和谐等。共五章48条,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十四五”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阵地,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示范单位,实现全省16个州(市)都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争取25个边境县(市)、29个民族自治县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打造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形成我省全域创建格局。

三、什么是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系统总结各地区各行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民委于2023年3月公布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对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进行了细化充实,与时俱进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制定了测评指标,形成由示范区(西部地区州县和东中部地区州县)和示范单位(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两大系统组成的“2+6”测评指标体系,成为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尺,发挥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提质升级的“指挥棒”作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更加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强调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和“融”的鲜明导向﹔突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根据东中部、西部地区担负的使命任务和各行业特点、优势,确定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考评重点﹔突出可量化可操作,围绕测评内容确定主要测评指标,每个测评指标尽可能量化﹔突出创新特色,鼓励各地区各单位积极主动创新创造,探索好经验好做法,打造特色亮点﹔突出精准有效,创新运用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开展测评,确保客观准确。每一类型测评指标总分120分,省级民族工作部门对地区和单位进行严格初验,测评得分100分以上的可向国家民委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国家民委将按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地进行评审命名。

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多少年命名一次?

国家民委每年命名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已被命名5年期满的,须重新申报。

五、什么是“两个纳入”?

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